公 告 根据《高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的初步解决方案的请示》(高国土呈字【2017】38号),申请人于2018年07月05日到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权 利 人; 孙长浩 身份证号;13062819820603421X 义 务 人: 高阳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坐 落:钻床厂家属楼1号楼3单元301室 建筑面积:139.12平方米; 用 途:住宅; 购买日期:2008年01月08日。 对以上不动产信息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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